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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与主同行|2023年3月10日
来源: | 作者:唯信 | 发布时间: 781天前 | 486 次浏览 | 分享到:
1. 诗情祷语 | 谦卑人听见就要喜乐
2. 每日经文 | 出21章-一些判语
3. 今日默想 | 人要对自己管理的牲畜负责
4. 每日加量 | 约1章-太初之道

01

每日诗篇祷告

诗情祷语

(作者:尤金·毕德生)

3月10日 谦卑人听见就要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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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第三十四篇1-3 节


1 我要时时称颂耶和华,

   赞美他的话必常在我口中。

2 我的心必因耶和华夸耀;

   谦卑人听见,

   就要喜乐。

3 你们和我当称耶和华为大,

   一同高举他的名。

 

省思:

所有伟大的赞美词句,

都不是发自那未经历过苦难的人,

乃来自在苦难中经历神帮助的人。

安逸者不会

因本身的肤浅乐观而赞美神;

被救拔者

才会从真实的人生发出赞美。

 

祷告:

“我要永远赞美主,我口不住称颂祂;

我的夸耀全在祂,谦柔者们同喜乐,

都来一起高举主,齐心赞美祂的名;

我寻求,祂回应,

救我脱离恐惧、得自由。”

(“The Lord I Will at All Times Bless,” The Psalter,1912)

阿们。




02
每日经文及简释

出埃及记 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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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记》第21章|一些判语


21章1节至22章17节,是判例的选录,并不是对上主百姓所有生活的指导,它是针对出现的难题所作的权宜处理方案,从奴仆到引诱女子。这些律例规范了假如人背弃了十诫中爱邻居的原则后怎么办。21章涉及到三方面的情况:


1至11节是关于如何对待奴仆的条例;


12至27节,是关于人身伤害该如何处置的话题;


28至36节,则是关于牲畜伤害的事情。


1、关于奴仆的条例(1-11节)


为了使他们不重蹈在埃及为奴的覆辙,有了20章关于对独一真神的敬拜的纲要性指导之后,21至22章,基本上就从社会上需要尽的责任来落实:不可苦待寄居者(或软弱的人),对他人的尊重需要从家里开始,在家中要善待那些不是那么幸运的奴隶,要表现出人道主义精神,以此来对比周遭的国家(尤其是埃及)。首先,在以色列家,没有永远的奴隶,到了第七年,男仆可以重获自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唯一的要求就是,他来时是怎样,离开时也就怎样。比如,他来时有妻室,走的时候,妻子也可以跟他一起走,假如妻子是主人给他的,就要把妻子和孩子留下。不过,奴隶也有权利留下,他可以通过一项仪式:用锥子穿了他的耳朵,公开表明他永远忠于他的主人。


对于女仆,主人也无权随意待她,主人若不喜欢她,就要准她赎身(家人可以赎回来),不可随意抛弃她或卖与外族人。假如婢女成了主人的儿媳妇,就不再是奴仆,而是成了自己的女儿。婢女假如被苦待,就可以重获自由,而不用赎金。


2、关于人身的伤害(12-27节)


这段可以理解为是对第五诫和第六诫的实例应用。它的基调是非“绝对式”的、也非“条件式”的,全部都以“必要把他治死”一句有力的希伯来语作结。第12节是对谋杀的回应——设定界限,表明对他人生命的尊重。在第13、14节则对这条广泛的法则做出解释,以及阐明其例外和规限,将蓄意杀人和误杀分别处理,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逃城避难。


咒骂父母也是死罪,因为除了上主之外,父母就是生命之本(15、17节)。古时掳人为奴十分普遍,而以色列的世界不容许有这种将个人当作牲口买卖而获利的行径(16节)。


二十一章18至27节,是对比较轻微的罪行所作的裁决,包括是否蓄意伤人、对孕妇和奴隶的伤害的评判(18-21节),都是出于对人生命的尊重,体现爱人的基本原则。除非情况特殊,不然并无死刑的必要。




03

今日默想


在28至36节,是关于牲畜的伤害的条例。人要对自己管理之下的牲畜负责。牛,作为以色列农场上可能是最危险的牲畜,便被选为一切有关牲畜的代表。伤害人的牛需要‘用石头’打死,它的肉不能吃,被视为是污秽的,因为它有血罪在其上。就如此规定,你从中能看出:律法对人生命是何等地尊重吗?




04

每日加量 

约翰福音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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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第1章 | 太初之道

 

约翰一开头(1节),就藉强调的双重肯定命题,把主角作了介绍——“道成了肉身”。拿撒勒人耶稣就是那成了人的道。他从智慧传统中,找到了形容这道的用语,特别是箴言八章所说的“智慧是太初就存在,比创造更早”;是上主创造的中介,是人的生命和光明。可是这智慧,却被人拒绝了!


约翰又说,律法和先知的传统——恩典和真理,要透过子,这世界的真光显明出来(4、5、9节)。这等于说——耶稣背负着智慧、律法与先知的功效和角色,与上主的子民同住,给他们指引,并且向他们显示出上主的荣耀和恩典。


最典型的即是,耶稣是旧约中的恩典、肉眼可见的神迹显现(1:14),使人认识上主(1:8)。看见这光使人得着能力“成为神的儿女”(1:12)。这点正好呼应旧约对以色列的描述(申32:18,诗82:6,何11:1)。成为神的儿女,就是成为神立约的子民中的一员。


约翰描述了耶稣,用了智慧、摩西和律法来做比较,并创造“神的儿女”,来形容信心的结果。这里的意思是——必须把福音书当作是“上主与以色列”的一部分故事来读,需要按上主对以色列人呼召、救赎来解读福音书。假如你要了解耶稣,就必须按照上主创造/救赎人的描述,以及属于上主的人,他的生活背景来理解。


1:19节开始,从肯定祂的身份,转移到描述祂的话、工作以及与其他人的接触,阐述了序言中,所提及人对祂正反两面的反应。


由描述施洗约翰的事工开始,他是这福音书中唯一为耶稣作见证的(约1:23,赛40:3),他否认自己是弥赛亚(20节);他是一个像以利亚和摩西的先知(21节),并承认后来的耶稣,是上主的羔羊(29,36节),和神的儿子(34节)。


对耶稣的称呼:上主的羔羊(29节),上主的儿子(34节),拉比(38节),弥赛亚(41节),以色列的王(49节)和人子(51节),几乎都在序言部分提出来,由不同的人口中说出来——施洗约翰、安德烈和西门、腓力、拿但业。


先知的称呼(4:18,6:14,7:40),则是将祂与摩西相比(1:17、45,3:14,5:45-46,6:32,7:19-23,9:28-29),甚至将祂看作是比亚伯拉罕(8:52-58)和雅各更大(4:12),人称祂为主的身份(9:38,13:36,14:5)。


福音书这种从亘古创世和永恒的场景,迅速转到约旦河开始记录耶稣故事的方法,其焦点就是约翰所作的见证——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的那一位。


每日默想:对耶稣身份的多重描述,你觉得约翰的用意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