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每日诗篇祷告
诗情祷语
(作者:尤金·毕德生)
02月22日 | 求你帮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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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第三十篇6-10节
6 至于我,我凡事平顺,
便说:“我永不动摇。”
7 耶和华啊,你曾施恩,
叫我的江山稳固;
你掩了面,我就惊惶。
8 耶和华啊,我曾求告你。
我向耶和华恳求,说:
9 “我被害流血,下到坑中,
有什么益处呢?
尘土岂能称赞你,传说你的诚实吗?
10 耶和华啊,求你应允我,怜恤我;
耶和华啊,求你帮助我。”
省思:
本诗篇8-10 节中所说的困难处境,
似乎胜于第6 节所谓的凡事平顺。
如果顺境会让人麻痹大意、
沾沾自喜而忘记神;
逆境则会驱使人寻求神的帮助,
从而获得救恩。
祷告:
神啊,每逢我遭遇困难时,
请容许我向祢呼求——不是抱怨,
而是大声呼喊求救。
任每一次的风暴将我推向耶稣基督,
即祢慈爱、稳妥的避风港。
阿门。
02
每日经文及简释
约伯记 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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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伯记》第22章释经 | 以利法第三次发言
二十二章至二十七章,是约伯与三个朋友所进行的第三轮谩骂。在第一轮对话中,朋友们都没有把公义的规则用在约伯身上;在第二轮中,主要讨论恶人受罚,而约伯反驳他们,彼此的关系也就恶化了,也有多次的恶言谩骂,约伯的外观与恶人相似,他们越发认为约伯有隐藏未知的恶行。因此,他们推论——他一定是罪人!从朋友的观点看来,约伯是不可理喻的,尤其是他对朋友们及上主那种过激的言行。但我们是观众,知道约伯不是顽梗不化,他是诚实的。虽然他盲目地叫喊,近乎野蛮,而这种情绪却是真实的——他正如他自己所说的,并没有道德上的问题。而且,他对神的认识也不是僵化的,事实上,他所遭遇的苦难确与神有关,而与自己无关!这点也与朋友的观点相反。
第三轮的对话由以利法开始,他的话语中没有恶言恶语,只是用了反讽,因他无法从约伯的眼光来看约伯的事情,他想让约伯正视自己的罪恶(2-11节),然后,对神的伟大作了一番讲论(12-20节),最后要求约伯回转(21-30节)。
在2至4节,以利法不满意约伯对神的指责——说神在道德上容许恶人(13节),他认为约伯此举是不虔不敬的,他为约伯深感忧心,因为神绝不会因为人的敬畏而将苦难给人。而约伯如今遭到神的审判,一定是有问题!但遭受重大苦难的约伯,对神的情绪越发偏激。我们知道,约伯正是因为他的敬虔而受苦,这就是张力所在!因约伯的义是神所喜悦的。以利法反而陷入亵渎与误解:神对约伯的美德极其看重(3-4节)。就因为祂的看重,而遭到撒旦的毁谤。那么,约伯的受苦,完全不是他的罪所致,反而是他的敬虔所致。这一点,他的三个朋友都没有看见!
03
今日默想
我们看到,在5至11节,以利法对约伯的指责十分具体,又为神的伟大铺陈了多么华丽的曲子,但都成为陈腔滥调,十分空洞。他对约伯的劝勉,看来也十分有真情,但最终也是无的放矢!他的错误在于,他所领悟的思想,完全不适用在约伯的案例里。因为那一般的规则:你要认识神,就得平安,福气也必临到你,只能用在普遍的情境中。
以利法仍然没有超越圣约神学的传统,仍然是好人得赏,坏人受难;好人没烦恼,坏人没出路。而且坏人似乎也没有变好的可能。
在教会生活里,大部分的“福音派”信徒,基本会持守“圣约神学”,并将此当做是信仰根本的规律,这种信念对任何一个因犯罪而良心受苦的人而言,确实是好消息。
不过,新约给我们展现的主流神学,其实更接近约伯的现实——敬虔人受苦,无论是从耶稣身上,还是启示录给我们看到那些殉道的教会。甚至包括在教会传统中,苦难、殉道成为基督教会活出生命,见证基督的难以分解的内容。
今天,你会因此而调整对信仰的看法吗?
04
每日加量
哥林多前书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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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书》9章 | 什么是真自由?
接着前面强者要体谅弱者这一方面的教导,第九章保罗就“身为基督徒的自由”,作了以身作则的讲解:
作为哥林多教会的创办人,他本身有让哥林多人提供钱财供应的权利(9:3-12)。但他顾及哥林多教会信徒的软弱,他自己承担了本来不该承担的重担——自食其力;他也有娶妻的权利,但为了使自己更好地、毫无挂虑地使更多的人得到福音的好处,他放弃了这些权利(9:13-23节)。
故此,他用了一段来解释,这好像体育竞赛:“自己自由”与“顾及别人态度”互相竞赛!我们享受自由吗?是!但自由是让我们可以成为别人的仆人(19-23节),这个价值远远大过一切,言下之意,保罗期盼哥林多教会活出福音的真髓——为了他人的益处而舍己!
福音派解经学者卡森(D. A. Carson)说:“教会并非支薪给她的侍奉者,而是为他们提供资源,让他们侍奉时无后顾之忧”。意思是:信徒无论在个人或群体层面,如果受益于全职侍奉者的服侍,就需要细心聆听保罗在9章1至12节的呼吁,不要让侍奉者常为生活需要而挂心,使他经常捉襟见肘。不过,会众不要把给他们的供给视为酬金,以致落入试探——要求侍奉者满足会众那种自私的需要,要知道侍奉者不是会众的雇工,他乃是上主的仆人。
另外,侍奉者则应常常思想9至18节,当他接受薪金,而导致必须迁就会众的需要,妨碍对主侍奉的忠诚时,则需要选择“支搭帐篷”。在这种教会生态下,选择带职的好处是:不受他人的牵制,也不会造成别的信徒在经济上的负担,免得在金钱上被指控。也就是说:传道者此时需要有骨气!
另一方面,当他不接受教会所给的薪金,而导致自己无法专心侍奉,以致教会在神话语上荒凉,则应该考虑全职,教会也需承担相关的责任。不过,全职的工人除了恩赐以及公共性的品格无争议之外,其中有个关键点就是——他对教会有迫切感吗?侍奉有喜乐吗?还是因侍奉而倍感压力?或只是为解决家庭或个人的需要,而选择全职?
思考问题
对今天国内教会整体的荒凉,我们愿意聆听保罗的劝告吗?他鼓励或不鼓励侍奉者接受酬金的建议,对今天物质至上的世界之下的教会(尤其是国内华人 教会),我们愿意听多少?负起哪些责任呢?教会经常讲恩典,但对传道人、神 学教师是不是就缺乏恩典呢?尤其是在金钱上,你们会不会以恩典的态度来对待他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