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每日诗篇祷告
诗情祷语
(作者:尤金·毕德生)
8月17日 | 耶和华啊,记念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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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第一〇六篇 1~5节
1 你们要赞美耶和华!要称谢耶和华,
因他本为善,他的慈爱永远长存。
2 谁能传说耶和华的大能?
谁能表明他一切的美德?
3 凡遵守公平、常行公义的,
这人便为有福。
4 耶和华啊,你用恩惠待你的百姓,
求你也用这恩惠记念我,
开你的救恩眷顾我,
5 使我见你选民的福,乐你国民的乐,
与你的产业一同夸耀。
省思:
鉴于本诗篇的主体(6-39 节)
是对罪的哀叹和承认,
那起始的颂赞就意义深长。
因为耶和华“本为善”,
而且“祂的慈爱永远长存”,
所以人能怀着重整的期待去认罪。
祷告:
回顾过去,我看见许多属人的失败;
神啊,
请保守我不用自己所见的指责他人,
以免又多增一项罪;
而是承认自己也在那些失败的事上有分,
并在耶稣基督里恳求祢的赦免。
阿们!
02
每日旧约经文及简释
撒母耳记上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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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记上》第9章|扫罗出场
百姓要求立王,撒母耳警告无效之后,叙事人交待了第一个王扫罗的出场:
扫罗的父亲是便雅悯支派的一位大能的勇士(或是大财主),也就是说,他的家庭情况不错(1节),而且他的资质也不错,又健壮,又俊美,在以色列人中没有一个能比他的,身体比众民高过一头(2节)。
扫罗与仆人去寻找丢失的驴而未果,他劝仆人不要再找了,恐怕他父亲不为驴挂心,反而为他们担忧(5节)。看来,扫罗不但享受过家庭温情,也懂得家庭温情。
仆人建议他去见先见,或许先见会告诉他们,可以在哪里找到驴。于是他们带着相当于当时一天劳力的工钱,去见先知撒母耳(7-10节)。
叙事人将扫罗与撒母耳相遇之前的场景,设计为求婚的典范场景——井旁。打水的女子告诉他们,必然会在城里遇见撒母耳(11-13节)。
果然,在城里,他们遇见了要上邱坛献祭的撒母耳(14节)。撒母耳在前一天已经得到上主的指示——来见他的人,正是要被膏立的君王,神要兴起他,拯救百姓脱离非利士人的压迫(15-18节)。
于是,他们之间的友谊,有了个相当不错的开始:撒母耳明显对扫罗有好感,邀请扫罗与他同席,说有重要的事要与他商议(19节),也使扫罗放心——不必为驴挂心了,因为已经找到了;从此之后,他的人生要进入一个新的高度,他的家族也将获得令全以色列羡慕的尊荣(20节)。
或许扫罗认为这些只是先见的美溢之词,他谦卑地说:他的支派是小的(因为大部分的人,都在一场惩罚性的恶战中被杀死了。参士20:46);便雅悯又是雅各十二个儿子中最小的,而他也认为他的家世并不显赫,他感觉自己配不上那尊荣(21节)。
扫罗与仆人都受招待入席,被当作是贵客,坐在首位上(22节)。他一定会受宠若惊,因为“那……举祭的腿……是归亚伦和他儿子的……”(参出29:27)。也就是说,他仿佛被当作祭司看待,“而他仍然不知道自己就是被拣选的第一位君王,要成为耶和华的受膏者,被赋予特殊的权利” (23-24节)。
扫罗回到城里,被安排在凉爽的屋顶上过夜,却一早就被撒母耳叫醒了,撒母耳说,他要送扫罗回去。走到城外,撒母耳要扫罗将仆人打发走,因为他有重要的事要告诉扫罗。
03
默想之一
假如让你来思考扫罗为王的过程,你会对人间帝国的自信,啼笑皆非。上主按以色列的要求安排了君王,但依然为了他们的利益,减少了王权的专制倾向:扫罗完全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得到王位的,而先知却提前被授权膏立扫罗。看来,王假如能合乎神的心意,就需要时常征询先知的意见。理想的以色列政府,乃是君王与先知和谐、团结地工作。你能找到哪一位人间君王(包括按着圣经起誓的美国的君王),可与扫罗相比吗?假如没有,你会怎样看待基督徒君王?
04
每日新约经文及简释
罗马书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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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即使是重生得救的信徒,里面也有新人和旧人的二律争战(罗七14-25)。我们靠着自己无法得胜,唯有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才能脱离。)
《罗马书》第7章 | 律法的无力
5至6章说,人唯有因着弥赛亚耶稣,才能脱离死亡和罪的咒诅,成为生命国度的百姓。如今这些百姓是在恩典(新国度)之下,不在律法(妥拉)之下。那么,保罗在攻击律法吗?
1至6节,保罗用婚姻来作比方:在恩典之下的信徒,他与律法之间的关系,像是死了丈夫的妇人,如今嫁给另一个男人,她就不属于非法。如今,律法之于以色列和外邦人,就如死去的丈夫,对人不再有约束力;以色列与外邦人,则如同寡妇,“嫁入”从死里复活的基督(4节)。“如今脱离了律法”的意思是说:与律法不再具有契约性的关系,也不再按它的要求来侍奉,因在新的国度中,一切都从新开始(5-6节)。
这样,问题又来了!既然律法会激动人的恶欲,使人遭神的审判,那为何神颁布了一个人无法遵行的东西呢?如今,律法不再具有合约性的效能,那它是不是像被废弃的罪一样呢?或者说,它就是罪,所以需要被代替。7至13节,保罗说:断乎不是!
是因为罪操控了律法!律法被罪驾驭了之后,便可惹动恶欲(7:10-11)。举个例子:犹太人因着律法,产生了有一种优越感的事实,形象地让人看到罪操控律法的场景!律法与罪好像是在竞争——律法指控以色列——让他们知罪!但以色列人继续依靠律法,并没有彰显和平的特色,他们制造出偶像崇拜和社会的不公,甚至,将他们的弥赛亚都杀了!看来,他们并没有能力,可以胜过这世界本质的罪,使人敬拜独一神,让万国回到神所新造的国度里!
14至24节,这一段以“他们常见的奴隶市场交易的场景”,来比喻活在罪恶之下的人,与罪之间的买卖的关系。“但我们是属于肉体的,已经卖给罪了”,这句的意思是:在亚当里的人,尽管知道神永恒国度的事实,以及其中的良善,但只要在亚当里(因为罪已经进入亚当和他的族类),就心有余而力不足。以色列人哪怕拥有完好的律法,但只要他们在亚当里,就会有这种结果,所作的恶是不情愿作的,但良善的,尤其是对独一神的忠诚,反而不作!尽管,人想向神忠心,但只要在亚当里,就会被罪恶与死亡制服!
如今,事实确实改变了!25节倒转了1至24节的情况——主耶稣弥赛亚带来了新的国度,属亚当的人性,在耶稣的受死与复活中得到了解决!在基督徒藉洗礼认同这件事时发生了。人类的悲剧结束了,凡进入祂国度里面的人都得到自由!
05
默想之二
通过阅读这一章,你如何理解罪与律法的关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