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每日诗篇祷告
诗情祷语
(作者:尤金·毕德生)
3月11日 | 凡仰望祂的,便有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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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第三十四篇4-6节
4 我曾寻求取和华,他就应允我,
救我脱离了一切的恐惧。
5 凡仰望他的,便有光荣;
他们的脸,必不蒙羞。
6 我这困苦人呼求,耶和华便垂听,
救我脱离一切患难。
省思:
每逢我们以为神不满意我们时,
我们就蒙脸、不想见祂。
这位诗篇作者的经验却不同——
他知道神是站在我们这一边的,
关心我们的需求,听见我们的呼求。
因此说:“凡仰望祂的,便有光荣!”
祷告:
神啊,赞美祢的名!
祢从未令我失望,听见我每次呼求,
满足我每个需要,消除我各种恐惧。
祢在耶稣基督里临于一切,
也成为我的一切。哈利路亚!阿们。
02
每日旧约经文及简释
出埃及记 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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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记》第22章|不可贪心的实践
二十二章1至15节的内容是有关盗窃的民法。
牲口作为以色列社会生产中极其重要的农耕工具,一般需要经过多年的训练。若有人蓄意偷窃,需要较大的赔偿。偷牛要赔偿五倍,偷羊则只需四倍(1节)。
对杀死入室偷盗者的规定是这样:如果是在黑暗中混战,匪徒死于意外也不足为奇,白昼中家主便没有杀人的理由。以色列的律法富于怜悯,本节是极佳的例子:即使贼也有权益(2-5节)。
6至15节,是关于不可贪恋别人的财物之诫命的实践。假如自己的牲畜糟蹋了别人的农作物,或点火不小心烧毁了,必须拿上好的作物赔偿(6节)。看守别人的银钱或家具,如果丢失了,而贼被找到了,贼则需赔上双倍的财物;若贼没有找到,则需要一同到审判官那里,确保看守的人没有侵吞这些财物(7-8节)。倘若有人在另一个地方发现同样的财物,说是自己的,他们就必须到审判官那里,看看到底是谁起贪心(9节)。假如帮邻舍看守牲畜而丢失,需要发誓自己没有侵吞;假如这些牲畜是被贼偷盗了,则需要偿还,而被野兽撕碎的,则不需要偿还。看来,以色列社会看重公正与平安的景象,而尊重他人的财物,则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方法。
16至17节则是对不可贪恋别人之妻之诫命的间接的引述。假如有人引诱尚未订婚的少女,不算是通奸,因通奸的刑罚很重(申二十二23、24)。这两节所描述的,是某人没付聘礼便取去女子,他必定要付出聘礼,也要认她为妻。但女子的父亲也可拒绝把女子给他,并要求他交出聘礼,作为赔偿。
18至27节是一些绝对命令的颁布,这些命令没有共同主题。
第18至20节列出三条严峻而拘谨的律法,清楚地将以色列的信仰和淫靡腐败的迦南宗教划分开来。巫婆必须被处死,兽奸是死罪,献祭给上主以外神祇的人,他和一切属他的都须被彻底摧毁。
21至27节,这几节的主旨是保护权益较少的人,如外侨、孤儿、寡妇,以及一切贫民。以色列必须关顾穷乏无助的人,因为上主也关顾他们:这是祂的本性。
28至31节,则是对神的责任的描述。神的尊严不可冒犯,也需要尊重代表神的官长(28节);庄稼中的谷和酒醡中滴出来的酒,以及头生的儿子,都需要分别为圣,归给上主,这是最基本的呼召。这类奉献的意义或许也反映了以色列救赎和代赎的观念。
做这些的目的很清楚——要持守“分别为圣”的身份,腐肉靠近死亡的一端,与生命的主相违背,吃了会导致自己不洁,不洁的意思是使自己接近死亡,因而玷污神。
03
默想之一
你如何理解这些“法律”呢?试从十诫法版的两个面向来思考。
04
每日旧约经文及简释
约翰福音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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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第1章 | 太初之道
约翰一开头(1节),就藉强调的双重肯定命题,把主角作了介绍——“道成了肉身”。拿撒勒人耶稣就是那成了人的道。他从智慧传统中,找到了形容这道的用语,特别是箴言八章所说的“智慧是太初就存在,比创造更早”;是上主创造的中介,是人的生命和光明。可是这智慧,却被人拒绝了!
约翰又说,律法和先知的传统——恩典和真理,要透过子,这世界的真光显明出来(4、5、9节)。这等于说——耶稣背负着智慧、律法与先知的功效和角色,与上主的子民同住,给他们指引,并且向他们显示出上主的荣耀和恩典。
最典型的即是,耶稣是旧约中的恩典、肉眼可见的神迹显现(1:14),使人认识上主(1:8)。看见这光使人得着能力“成为神的儿女”(1:12)。这点正好呼应旧约对以色列的描述(申32:18,诗82:6,何11:1)。成为神的儿女,就是成为神立约的子民中的一员。
约翰描述了耶稣,用了智慧、摩西和律法来做比较,并创造“神的儿女”,来形容信心的结果。这里的意思是——必须把福音书当作是“上主与以色列”的一部分故事来读,需要按上主对以色列人呼召、救赎来解读福音书。假如你要了解耶稣,就必须按照上主创造/救赎人的描述,以及属于上主的人,他的生活背景来理解。
1:19节开始,从肯定祂的身份,转移到描述祂的话、工作以及与其他人的接触,阐述了序言中,所提及人对祂正反两面的反应。
由描述施洗约翰的事工开始,他是这福音书中唯一为耶稣作见证的(约1:23,赛40:3),他否认自己是弥赛亚(20节);他是一个像以利亚和摩西的先知(21节),并承认后来的耶稣,是上主的羔羊(29,36节),和神的儿子(34节)。
对耶稣的称呼:上主的羔羊(29节),上主的儿子(34节),拉比(38节),弥赛亚(41节),以色列的王(49节)和人子(51节),几乎都在序言部分提出来,由不同的人口中说出来——施洗约翰、安德烈和西门、腓力、拿但业。
先知的称呼(4:18,6:14,7:40),则是将祂与摩西相比(1:17、45,3:14,5:45-46,6:32,7:19-23,9:28-29),甚至将祂看作是比亚伯拉罕(8:52-58)和雅各更大(4:12),人称祂为主的身份(9:38,13:36,14:5)。
福音书这种从亘古创世和永恒的场景,迅速转到约旦河开始记录耶稣故事的方法,其焦点就是约翰所作的见证——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的那一位。
05
默想之二
对耶稣身份的多重描述,你觉得约翰的用意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