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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1日主日讲道(第一部分)
2024年7月21日主日讲道(第二部分)2024年7月21日主日讲道(第三部分)
经文:《罗马书》9:1~18(和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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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在基督里说真话,并不谎言,有我良心被圣灵感动,给我作见证。
2 我是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
3 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
4 他们是以色列人。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仪,应许,都是他们的。
5 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他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阿们。
6 这不是说神的话落了空。因为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
7 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作他的儿女。惟独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
8 这就是说,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
9 因为所应许的话是这样说,到明年这时候我要来,撒拉必生一个儿子。
10 不但如此,还有利百加,既从一个人,就是从我们的祖宗以撒怀了孕。
11 (双子还没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
12 神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
13 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
14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难道神有什么不公平麽。断乎没有。
15 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
16 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
17 因为经上有话向法老说,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
18 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
2024圣灵降临期10|呼吁悔改
罗9:1-18
引言
奥古斯丁虔敬的母亲莫妮卡在奥古斯丁刚出生时,就为他进行了一种特殊的仪式,用手指在他的额头和胸前划十字,并在婴儿口中放入丁点食盐,以示洁净并期待婴儿今后归向基督。
16岁那年的奥古斯丁进入了青春期,不信的父亲引导奥古斯丁不爱造物主而爱受造物,使他的意志倾向于卑鄙下流,奥古斯丁也开始纵情作乐。17岁那年,父亲去世了。这可是一个人从青少年迈向独立自主的关键时期,其中充满意义的寻求和价值观的渴望。在这个阶段,失去父亲的奥古斯丁在精神上极度的低落。他需要寻找能够安顿自己灵魂的信仰。
到了19岁时,奥古斯丁已经沉迷于摩尼教,陷入灵魂的黑暗。母亲看见奥古斯丁在信仰上的荒谬和精神上的绝望,而向上帝痛哭不已,她痛心于儿子在灵魂上的死亡,远过于别的母亲为孩子肉身的死亡而痛苦。在这过程中,母亲的心灵一直承受煎熬。奥古斯丁也自陈:“因为我在垢污的深坑中、在错误的黑暗中打滚,大约有9年之久!我屡次想站起来,而每次使我陷得更深一层,但我的母亲,一如上帝所喜爱的贞洁、诚敬、朴素的妇人,虽抱着满怀希望,但依旧痛哭呻吟,在祈祷时继续为我向你发出哀号,她的祈祷达到你面前,你却让我继续在黑暗中旋转。”
奥古斯丁33岁终于信主受洗。奥古斯丁信主之后不久,他母亲就去世了。去世前几天,他母亲莫妮卡对他说:“儿啊,对我来说,世间生命已无可恋,留在此世已经没有其它什么事可做。我的愿望都已满足,过去盼望你成为基督徒,而神的恩典超过我原来所求。你能轻看人世欢乐…”。
作为母亲的莫妮卡为了儿子奥古斯丁归向主,她并不以亲情或人的方式去辖制他,而是在神面前长久的为他痛苦呻吟,真切的盼望神改变奥古斯丁,最后她的祷告被应许,奥古斯丁不只是归向主,而且成为那个时代被主重用的人。
相信弟兄姐妹们都希望自己未信的家人:父母、孩子、配偶、兄妹等能归向主,但是我们有多少时候可以为他们在神面前如此的痛苦流泪,不失盼望的为他们切切的祷告呢?可想而知,我们能为那些与我们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的信主能承担多少?付出多少?
回到今天所读经文,我们更是看到作者保罗不是为自己的血肉之亲,而是为自己的同胞的信主之事是何等的真切。
保罗在罗马书第8章采用了极荣耀和动人的方式讲到信徒在基督里的永恒保障。他宣告说,「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罗八38-39)。
但我们真的相信,神先前所拣选的犹太人会被排斥在救恩之外吗?我们若认定没有什么能使我们与神在基督里的爱隔绝,这固然不错,但我们真的相信,在这个长远、真实、已经启示出来的救恩计划中,远远排在我们前头的犹太人会被神抛弃,以致永远失落吗?神在旧约时代对以色列人的应许是否落空了?其实9至11章保罗都是要回答这个问题,目的是呼吁以色列悔改,如同外邦人有机会进入救恩一样,以色列也同样可以因着悔改得以重新被接上去。
一、 保罗对以色列爱的真切(1-5节)
保罗在前八章内着重「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我们这些已经蒙恩的人是「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而且因着主耶稣的死,「现今就脱离了律法」。这些话,在律法主义的犹太人听起来,可能以保罗为犹太人的出卖者。这也难怪在使徒行传23章有40多个犹太人起誓:「若不先杀保罗,就不吃不喝」。保罗在9章一开始表达他并没有背叛他的犹太同胞,以及对他们真切的爱。
「我在基督里说真话,并不谎言,有我良心被圣灵感动,给我作见证。」
保罗开篇强调自己将要说的一切的真实性:
「在基督里」有翻译为属于基督(现中),相当于以基督的身份(说话),也就是说保罗是以一个与基督联合、活在祂的面前、晓得自己要向祂交账的人的身份说话,如此表达他所说的一切都是真实的,绝对不敢以谎言作为自己的辩解。
不只如此,保罗进一步说「有我良心被圣灵感动,给我作见证」,对保罗而言,良心是一个内在的机能,检视一个人遵循道德标准的程度。但是谈到良心,今天许多人都可以拍着良心说话,但事实上良心本身并不是绝对的可靠,因为良心可能会受到玷污,成为污秽,甚至像是给热铁烙死了一般,并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其见证的价值有限。但保罗良心的见证是在「圣灵里」。
「被圣灵感动」或翻译成「在圣灵的光照下」(现中)。也就是说保罗的良心,由圣灵教导、启迪,并无自知是在说谎的痛苦感觉,因为圣灵是轻慢不得的,亚拿尼亚和撒非喇夫妇正是因为说谎而被圣灵击打。所以保罗在圣灵的启迪和光照下所作的见证是真确可靠的。
1. 忧愁之情(2节)
「我是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
保罗所确定的真实,首先是突显他对自己同胞的忧愁之情。
「我是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
伯克利版本(Ber Version)如此翻译「in my heart intense grief and increasing distress」(在我心中强烈的忧愁,不住地痛苦。)现代中文本翻译为「我的忧愁多么沉重」。
这里指出,保罗的悲痛是大的,到了心碎的地步,同时也是持续的。保罗深切的悲痛印证他所说的实话,他找不到更有力的字眼来表达他的感受。
保罗这种对丧失灵魂的人的同情,就如同主耶稣一样,「耶稣走遍了加利利各城各乡,看见许多人困苦流离,如同没有牧人一般,祂就怜悯他们」(太九35-36)。二十世纪英国的传道人约翰亨利说:「心中不流泪的人,永远无法作受苦主的先锋;对人的痛苦没有感受的人,无法医治人。」
我们有多少时候为那些没有信主的人,为自己的亲人可以如此的忧愁痛苦?也许我们会盼望亲人信主,也为他们祷告。但我们有多少时候可以像保罗如此「我是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
2. 替代之爱(3节)
「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
其次,保罗所确定的真实,是他愿意为自己的同胞所付的代价。
「被咒诅」原文在七十士译本可指正面意义的「归耶和华为圣之物」,或负面意义的「归于毁灭之物」。这里当然是指负面的,保罗表达就是自己被咒诅,意思是即使被归于神审判的烈怒之下,等同于下一个表述:与基督分离。保罗在这里不是指从教会被革除的刑罚,而是失去末日的救恩,离开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保罗的意思是,若是可能,他愿意与不信的同胞交换位置,自己被咒诅,他们得救。
但事实上保罗的被咒诅绝对不能成就他们的得救;唯独基督藉着自己成为罪,使多人得称为义(林后五21),又藉着自己成了咒诅使信者得福(加三13-14)。无论如何保罗愿意牺牲自己来使那些自拒于神所启示的救恩之门外的同胞得救。
保罗为同胞的替代之爱,就如同摩西为以色列百姓在神面前的祷告一样。金牛犊事件之后,摩西祷告说:「这百姓犯了大罪,为自己做了金像。倘或你肯赦免他们的罪……不然,求你从你所写的生命册上涂抹我的名」(出三十二31-32)。
苏格兰的约翰诺克斯也有类似的祷告:给我苏格兰,不然让我死。
司布真说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身体孱弱的女孩来见牧师,提到将来她自己的丧礼。她说她的父亲尚未信主。虽然她常常邀请父亲去教会,但他从未答应。她说,牧师,请你主持我的丧礼好吗?我父亲一定会来参加我的丧礼,到时他就有机会听你讲道。请你务必把福音讲得清楚。我已经为他祷告多年,我知道神会拯救他。
根据司布真所言,她的父亲确实来参加了丧礼,而且终于相信了耶稣。那个女孩不能代替她的父亲死,像耶稣为我们作的那样;但她里面有基督的心,若是她的死能促使她所爱的父亲悔改信主,她就心甘情愿。
我们今天有多少人为了自己的骨肉至亲,为了别人有如此之情、如此之爱?基督为了我们成为被咒诅的,因为凡被挂在木头上的都是被咒诅的(申二十一23,加三13),耶稣在十字架上大喊: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祂为了担当众人的罪,宁愿选择如此之痛,忍受被父神弃绝,就是为了为我们成就救恩,以义的代替不义的。
3. 恩典之真(4-5节)
「他们是以色列人。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仪,应许,都是他们的。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他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阿们。」
这两节经文,保罗数算神给以色列人的九样大恩典,从他们的始祖亚伯拉罕起直算到基督降生,这九样恩典使他们成了与众不同的民族。我们今天因为时间的缘故不详细的解释这些不同的祝福,但对于保罗传讲的对象犹太人来说他们十分的明白。
保罗藉此提醒他们,虽然他们享有这些恩福,他们却叫神失望,弥赛亚来了,以色列却拒绝他,甚至把祂钉死。以色列的失败并不意味着神的话落空,无论人是否遵从神的话,祂仍是信实的。以色列唯有悔改,再次拥抱被他们弃绝的基督他们仍然可以享受先前所拥有的这一切蒙福的特权,同样可以藉着基督得着救恩。
「这不是说神的话落了空。」6a
「落空」是失效,没有做到,或愚弄人与丢失的意思。
以色列人比外邦人拥有这么多的特权,可如今他们竟在神的救恩门外。到底原因何在?是否神的应许与神的话语落空了?是神做不到,还是愚弄人?当然都不是。保罗在接下来的经文道出以色列人在救恩上无分的主要原因。
二、 神的主权超越人的自由(6-18节)
1. 在乎应许
「因为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作他的儿女;惟独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这就是说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因为所应许的话是这样说的:“到明年这时候我要来,撒拉必生一个儿子。”」6b-9
保罗为「神的话没有落空」所作的基本辩护,是区别更广义、族裔的以色列和狭义、属灵的以色列,首先他强调真正的以色列和亚伯拉罕的后裔不在于血缘,乃在于应许。因为从一开始,就并非所有的犹太人都是属神的百姓,就如并非所有从亚伯拉罕所生的都是他真正的后裔一样。
亚伯拉罕原本有两个儿子,以实玛利和以撒。以实玛利是撒拉见自己已经过了生育的年龄,遂将婢女夏甲给亚伯拉罕作妾所生的,这是出于人的意思。而以撒是亚伯拉罕与撒拉过了生育的年龄,神应许他们所生的「到明年这时候,我必要回到你这里,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个儿子。」(创十八10)同时神又对亚伯拉罕说:「惟独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创二一12)
以撒是神应许生的,是亚伯拉罕经历因信得着复活重生的生命之后而生的。保罗就是从「惟独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的惟独与才要这两个词明白神的真理,他在这里宣告说: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作他的儿女;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
亚伯拉罕有两种儿女:一种是自己肉身生的,如以实玛利;一种是神应许的,如以撒。神应许生的,不是出于自然,与人的血气无关;是出于神,是属灵的,全是恩典,与自己和自己的行为无关。这正如主耶稣对尼哥底母讲重生时所说的: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人若只有肉身的生,不能算是神的儿女,不能进神的国。人必须要有圣灵的生,才是神的儿女,才能进神的国。约翰福音一章12-13节「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
这也就是为什么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肉身生的以色列人,不是都能承受神的应许。如果犹太人只是认定自己是肉身的亚伯拉罕,而没有从里面被神重生,就无法得救。
2. 在乎拣选 (10-13节)
「不但如此,还有利百加,既从一个人,就是从我们的祖宗以撒怀了孕。(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
保罗辩解「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的第二个实例就是以扫和雅各。他在这里强调真正的以色列和亚伯拉罕的后裔不在于血缘,乃在于神的拣选或者呼召。
前面提到的以实玛利与以撒是同父异母所生的,以实玛利是埃及人夏甲生的,以撒是撒拉所生。但以扫和雅各是同父同母生的,而且是双生子,按理来说,这两个儿子都应该承受神应许亚伯拉罕的福分,但事实上雅各得着了父亲的祝福,以扫在父亲的祝福上被弃绝了。所以从这个事例看来,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
同时保罗从这个事例还指出「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因为他们还没有生出来以前,神已经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既然他们的好坏与善恶还没有作出来,神就如此规定,这就显出神拣选的旨意。孩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也没有行出来,这就表明孩子们本身没有任何条件,可以成为他们被拣选的理由。他们也没有作任何好事或坏事,所以神拣选的原则是按着祂自己的旨意和目的,而不是因人的行为如何。
就如保罗所说,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雅各之所以成为那一个承接亚伯拉罕之福的人,不是因为他的行为强于以扫,乃是因为神拣选人的旨意。
保罗最后用:「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加强他前面所表达的,神要使大的服事小的,不是由于行为,乃是由于呼召的主,按着祂拣选的旨意。照样神爱了雅各,恶了以扫,也完全是按祂拣选的旨意。当然这里说神恶以扫,并不是指着人的情感作用的恨恶,反而历史让我们看到,神曾赐许多福气给以扫和他的后裔以东人。
释经学者摩根承认,保罗用的爱与恨解释为接纳与拒绝更适合,神恨以扫,因为他不在神拣选的恩典里,神与百姓立约的福气他没有分,神在恩典中拣选了雅各,弃绝了以扫。神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继续在雅各身上,但这不是因为他自己有什么长处,乃是完全出于神的慈爱和怜悯,因为在他出生以前,神就拣选了他。
总之,6-13节,无论是从应许的角度,还是从拣选的角度看,一切全是神的恩典,若靠自己的血缘、靠自己的行为,有谁配蒙神拣选?配蒙神救赎?从上次第五章的经文中我们知道亚当的子孙都是罪人,在圣洁公义的神面前,没有谁可以被称为义,但是因着神的恩典,在基督耶稣里可以让人称义。以色列人最大的缺点就是不知道得救全是神的恩典,没有人为理由,他们想靠着律法,却得不着律法的义。
3. 神之主权14-18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难道神有什么不公平吗?断乎没有。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因为经上有话向法老说,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
基于保罗前面的辩解,一切都是因为神的应许和拣选,也许有人会生出异议,认为神不公平,保罗首先断然肯定神没有不公平,其次借用旧约两个事例来表明神是公平的。
第一节经文引用出埃及记三十三章19节「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这是神与摩西谈论他在神眼前蒙恩而讲的一句话。当时神因以色列人在旷野造了金牛犊并下拜献祭,触犯了神的怒气。神要将他们灭绝,要使摩西的后裔成为大国。
摩西向神哀求,求神赦免他们的罪,不然从神的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神听了他的祷告答允他们同去得应许之地。摩西为了确保神与他们同去的恩典,他求神显荣耀给他看。神答应他的恳求,但对他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也就是说,无论何人,连摩西在内,若得着神的恩惠,都是出自神的恩典与怜悯,没有一点人为的理由。
以弗所书二章8节:「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保罗藉此例子表明恩典是我们得救客观工具的因,信心是我们得救主观的媒介。就连同信也不是我们的,是神所赐的,我们得救全是神的恩典与怜悯。因此在我们蒙恩典的事上,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神在还未实行对摩西祈求的应允之前,这样对摩西说,是要叫摩西知道,摩西能如此在神面前蒙恩,不是因为他比别人好,乃全是出于神自己的主权。
第二节经文引用出埃及记九章16节「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我将你兴起来」在七十士译本翻译为「你被存留」,意思是,法老虽然如此刚硬,神还让他存活,目的是为要彰显神救赎人的大能。出埃及记的历史事实告诉我们法老的硬心,第七章先预言他要硬心不肯顺服神,第八章叙述法老自己硬心,九章才记载了神任凭他硬心。神任凭他硬心,是神自己的主权。
保罗透过这两个例子表明,我们的得救全是神的恩典,我们的灭亡则是我们的自取。故此,保罗为了神绝对的主权,总结说:「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在保罗看来,无论是摩西的蒙恩,还是法老的刚硬,都是神主权的运作和许可。
总结:你我可以做些什么?
大卫布雷纳德是早期向美洲印第安人传福音的宣教士,他只活了29岁,在他的日记里有这样一段话:我想我从未像今晚为别人祷告得那么长、也从来没有像今晚那样渴慕为神而活,全心献给祂,我要为祂化尽我一生,为聚集各处许多可怜的灵魂而挣扎。
代祷事项:
1、 盼望神赐给我们像保罗一样的爱心,我们愿意为了别人、家人、至爱的亲人,付出切实的代价,为他们真实长久的流泪祷告,惟愿他们悔改,得以进入神为人预备的救恩之中。
2、为每一位肢体祷告,愿我们晓得我们今天之所以成为神的儿女,不是我们比别人有什么长处,一切都在于神拣选的恩典、神的怜悯临到我们,我们不可以自夸,反而学习谦卑,透过我们的生命彰显神的恩典,吸引别人归向耶稣。(愿我们虔心祈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