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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与主同行 | 2024年2月4日
来源: | 作者:唯信 | 发布时间: 451天前 | 311 次浏览 | 分享到:
1. 诗情祷语 | 为什么离弃我?
2. 每日旧约 | 伯3 - 约伯的哀歌
3. 默想一 | 不测之时仍不失盼望
4. 每日新约 | 罗7 - 律法的无力
5. 默想二 | 罪与律法的关系

01

每日诗篇祷告

诗情祷语

(作者:尤金·毕德生)

02月04日 | 为什么离弃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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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第二十二篇1-5 节



1 我的 神,我的 神!为什么离弃我?

   为什么远离不救我,不听我唉哼的言语?

2 我的 神啊,我白日呼求,你不应允;

   夜间呼求,并不住声。


3 但你是圣洁的,

   是用以色列的赞美为宝座的(“宝座”或作“居所”)。

4 我们的祖宗倚靠你。

   他们倚靠你,你便解救他们。

5 他们哀求你,便蒙解救;

   他们倚靠你,就不羞愧。

 

省思:

目前的绝望与过往的盼望

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位诗人觉得神离自己好远,

但同时也回想起

神曾信实地垂听自己类似的呼求。

一旦恢复记忆,

祷告就变得无比有力。

 

祷告:

主啊,我软弱的情绪

根本无法反映祢的信实。

我的感觉不能说明祢的作为。

祢曾应允前人的祷告,

普世的信徒群体、“以色列的赞美”

都构成我所需的确据,

我就能再次定睛于耶稣基督祷告。阿们!




02
每日旧约经文及简释

约伯记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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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伯记》第3章释经 | 约伯的哀歌


在三至十一章,约伯与三个朋友,展开了第一轮的“演说”,对发生在约伯身上的事,各抒己见,并没有直接交锋。约伯发言(三章),接着是以利法(四至五章);约伯第二次发言(六至七章),然后是比勒达发言(八章),约伯第三次发言(九至十章),之后,琐法发言。这样他们结束了第一轮的对话。


约伯首先打破沉默,开始哀叹他不幸的遭遇,其悲痛之情跃然纸上。他以典型的以色列哀歌形式,来咒诅自己的生日,咒诅自己仍然活着,以生不如死的形态活着。


他说出悲痛的原因:是他自己的答案——收取的也是雅威(1:21)。他认为,今天自己所遭遇的祸正是从神而来的。不过,他无法释怀,他如此毫无保留的顺服雅威的要求,却不知何故遭受了如此难以忍受的苦难;他无法调和一个事实:行义的人为何会遭遇虽生犹死的光景?因为他与他的朋友一样,只能想象他受苦的原因还是出于罪,可是他实在不能找到自己的罪。对于祸患是出自撒旦(2:7),是因为雅威看重约伯的善而导致的这场悲剧,他一无所知。


约伯咒诅自己的出生,在咒诅的言辞中,牵扯到与他同一天出生的那些人。他的这等情绪,实际上对神的创造是否出于善良,表示质疑,同时也间接地否定了撒旦的观点——撒旦说约伯会珍惜自己的生命(参2:4)!


约伯体会到生命的虚无(16节)、愁苦(20节)、不解(23节)、恐惧(25节)、不得安息(26节)。这些极端的人生遭遇,使他对神表达了极端的情感。他哀叹人生的凄苦与无奈,心境糟透了!一个丧失家属,已近断子绝孙的人,自身又受尽皮肤化脓、溃烂之苦。唯有哀歌,才适合表达这种似乎死了,却又活着的光景。



03

默想一


北宋的文学家苏轼的《江城子》1,其中的悲情,在约伯的遭遇里能找到共鸣。人生无常,自古迄今,属于人类的共同经验。我们可叹的是,中国古人的感慨伤怀之余,没有情感发泄之地;而希伯来诗人,他们可以向他们的神,表达极端的情感。而且,他们最终将获得情感上的收获。


我们在感怀古人之余,也庆幸今天所获得的基督救赎之恩。祂的救赎,使我们在洞悉痛苦的人生之时,也看到盼望。犹如在十字架上的呼吁:“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太27:46),十字架上的基督也能够说:我的父啊,我将生命(灵魂)交托给你!(路23:46)。


试述你曾有过的遭遇不测,却仍不失盼望的经历。


1 苏轼的江城子全文如下: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04

每日新约经文及简释

罗马书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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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7章 | 律法的无力

 

5至6章说,人唯有因着弥赛亚耶稣,才能脱离死亡和罪的咒诅,成为生命国度的百姓。如今这些百姓是在恩典(新国度)之下,不在律法(妥拉)之下。那么,保罗在攻击律法吗?


1至6节,保罗用婚姻来作比方:在恩典之下的信徒,他与律法之间的关系,像是死了丈夫的妇人,如今嫁给另一个男人,她就不属于非法。如今,律法之于以色列和外邦人,就如死去的丈夫,对人不再有约束力;以色列与外邦人,则如同寡妇,“嫁入”从死里复活的基督(4节)。“如今脱离了律法”的意思是说:与律法不再具有契约性的关系,也不再按它的要求来侍奉,因在新的国度中,一切都从新开始(5-6节)。


这样,问题又来了!既然律法会激动人的恶欲,使人遭神的审判,那为何神颁布了一个人无法遵行的东西呢?如今,律法不再具有合约性的效能,那它是不是像被废弃的罪一样呢?或者说,它就是罪,所以需要被代替。7至13节,保罗说:断乎不是!


是因为罪操控了律法!律法被罪驾驭了之后,便可惹动恶欲(7:10-11)。举个例子:犹太人因着律法,产生了有一种优越感的事实,形象地让人看到罪操控律法的场景!律法与罪好像是在竞争——律法指控以色列——让他们知罪!但以色列人继续依靠律法,并没有彰显和平的特色,他们制造出偶像崇拜和社会的不公,甚至,将他们的弥赛亚都杀了!看来,他们并没有能力,可以胜过这世界本质的罪,使人敬拜独一神,让万国回到神所新造的国度里!


14至24节,这一段以“他们常见的奴隶市场交易的场景”,来比喻活在罪恶之下的人,与罪之间的买卖的关系。“但我们是属于肉体的,已经卖给罪了”,这句的意思是:在亚当里的人,尽管知道神永恒国度的事实,以及其中的良善,但只要在亚当里(因为罪已经进入亚当和他的族类),就心有余而力不足。以色列人哪怕拥有完好的律法,但只要他们在亚当里,就会有这种结果,所作的恶是不情愿作的,但良善的,尤其是对独一神的忠诚,反而不作!尽管,人想向神忠心,但只要在亚当里,就会被罪恶与死亡制服!


如今,事实确实改变了!25节倒转了1至24节的情况——主耶稣弥赛亚带来了新的国度,属亚当的人性,在耶稣的受死与复活中得到了解决!在基督徒藉洗礼认同这件事时发生了。人类的悲剧结束了,凡进入祂国度里面的人都得到自由!




05

默想二


通过阅读这一章,你如何理解罪与律法的关系呢?